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貴公司申請復業暨聘任專任工程人員登記壹案,合於規定准予登記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18/1/4
發文日期:2018/1/4
發文字號:府建管二字第1063926917號
主旨:貴公司申請復業暨聘任專任工程人員登記壹案,合於規定准予登記,請查照。
說明函: 一、依據貴公司106年12月26日綜合營造業申請登記函、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雲林分局106年12月27日中區國稅雲林銷售字第1063308009號函辦理。
二、依上開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雲林分局函所示,准予貴公司自106年12月26日起復業登記。
三、廠商資料:
(一)廠商名稱:大勝營造有限公司。
(二)登記證書字號:綜甲Q字第A04232-001號。
(三)負責人:王信雄(身分證統一編號:P1200*****)。
(四)專任工程人員:林芳永(身分證統一編號:N1202*****;台工登字第11374號)。
(五)營業地址:雲林縣斗六市忠孝里大同路121巷8號。
(六)資本額:新臺幣25,200,000元整。
四、原營造業登記證書綜甲Q字第A04232-001號繳回歸檔。
五、請於文到10日內攜帶公司暨負責人印鑑、本函及領件人身分證,至本府建設處建築管理科辦理有關領證冊手續。
六、本文刊登於本府縣公報。
七、本案僅就所附之書面資料認定,上開資料若有不實者,申請人依法負其責任。
正本:大勝營造有限公司
副本: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、內政部營建署中部辦公室、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雲林分局、臺灣區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、雲林縣政府行政處(請文書科刊登縣公報)、雲林縣政府建設處(建築管理科)、雲林縣政府建設處